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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1次主任会议

发布时间:2017/10/27 10:12:46

   10月25日下午,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11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延风主持会议,副主任胡军、岳彩新、李佳玉、谢榕榕等出席会议。区检察院检察长金建庆,区人大各专工、委,室负责人,区发改委、建管委、规土局、财政局、卫计委、民政局、侨办、侨联等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关于本区金融检察工作情况的汇报。在充分肯定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区域金融法治环境建设大局的同时,会议建议区检察院要围绕金融发展需求,稳妥办理涉及新经济领域、新金融方式、新经营手段的新型案件;要聚焦司法中的疑难问题,及时更新司法理念和标准,有效回应司法实践;要围绕金融市场安全,进一步细化协作机制,发挥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作用,不断延伸金融检察效果;要通过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尽快完善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建立金融案件“黑名单”等方式,构建多层次、多元化防控体系,有效应对金融风险。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关于贯彻上海市城市卫生设施规划情况的汇报。在充分肯定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城市卫生设施规划要求,不断完善区域卫生设施建设的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效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会议建议区政府要统一思想,明确发展规划的严肃性、强制性,注重发挥好规划先行先导的作用,形成合力,切实保障卫生设施规划贯彻落实;要立足实际,充分考虑疾病谱变化、人口老龄化、人口布局调整对卫生服务的现实需求,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均衡发展,切实推动本区卫生事业健康发展;要夯实基础,加强区域内综合性医院的能力和内涵建设,注重基层卫生人才、实用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扩大优质卫生资源的辐射效应,不断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切实提升全区医疗卫生服务能级。

   会议听取并讨论了本区贯彻实施《上海市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情况的汇报。在充分肯定区政府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维护华侨合法权益,发挥侨界人士作用,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会议建议区政府进一步将贯彻落实《条例》与推动侨务工作相融合,加快落实“大侨务”工作机制,构建“大侨务”工作格局,为推动虹口实现高水平高品质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区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定、人事任免等有关事项,决定将上述事项提请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表决。

   会议决定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将于2017年11月10日下午召开。(综合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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