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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2021)

发布时间:2021/12/21 14:35:11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已由上海市虹口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特此公告。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9日          

 

 


关于本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

教育的决议

2021年11月29日上海市虹口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本区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实施以来,普法责任制广泛实行,普法手段与时俱进,公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虹口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服务本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公民对厉行法治的认同度、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对法治实践的参与度,形成崇法向善、循法而行、持法达变的社会风尚,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本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根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本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虹口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理念,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的各个方面,将普法作为法治虹口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作为提升虹口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的基础性工程,与参与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紧紧围绕虹口区“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聚焦虹口改革发展和北外滩建设,创新普法形式,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实效性与精准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虹口加快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突出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及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推动宪法宣传常态化。坚持把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深入宣传依法行政理念和执法司法为民的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司法公开;深入宣传民法典,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自觉意识,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新发展阶段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把握新发展阶段普法工作的特点,深入宣传法治化营商环境、城市数字化转型、知识产权保护、滨水空间治理等与推动虹口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针对生态文明建设、消费者权益保护、社区管理服务、城区更新改造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虹口建设需要,广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涉及社会管理、国防建设、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等与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四、分层分类推进普法对象全覆盖。推动和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持续提升公民的法治素养。加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日常学法,发挥领导干部在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落实年终述法制度,持续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旁听、讲评“三合一”活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每年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一次,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学习宣传,开展“法治进校园、进课堂”、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实践体验等活动,增强青少年的公民意识、规则意识。推进“法律进企业”,强化管理人员的合规意识,引导企业树立依法经营观念;开展企业员工、城市白领、来沪务工人员以及其他行业就业人员的普法教育,依法维护劳动权益。加强社区普法,结合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帮助其掌握日常生产生活必须的法律常识和获得法律援助的途径。落实网络领域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提高网民法治意识,打造清朗网络环境。

五、挖掘和发展区域法治文化。注重法治文化建设、弘扬上海城市精神与城市品格融合,与虹口软实力建设融合。与机关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社区文化建设相结合,打造区域优秀法治文化品牌,通过法治文化的熏陶作用,增强法治精神对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的影响力。传承虹口“文化三地”底蕴,赓续虹口红色基因,挖掘和保护红色文化中的法治内容,积极开展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用好虹口历史建筑、“一江一河一港”沿线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墙、法治文化园、法治文化角等阵地,将法治元素渗透到社区、楼宇、园区、广场、公园、公共交通站等城市公共空间和网络空间,基本实现每个社区有一个或以上法治文化微阵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有益成果,组织开展形式丰富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法治文化作品形式,大力促进法治文艺作品的创作推广,讲好法治虹口故事

六、促进普法工作有效服务于基层治理。持普治并举,以法治思维引领基层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和途径,发挥好本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增强居民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同。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居民小区议事规则等社区规范,为居民自治、社区共治提供有力支撑。发挥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的作用,教育引导各类组织加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履行职能。广泛开展诚信管理和诚信自律宣传教育,培育公民和组织的信用意识。结合文明城区创建推进法治社区创建,建立示范项目,以法治方式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加装电梯、停车等问题,形成一批依法治理的优秀案例。完善居委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实施社区“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5年内,每个居民区实现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不少于8人。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在处置矛盾纠纷中对当事人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七、推动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国家机关系统内普法与社会面普法双重责任,健全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评议报告制度。推进“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司法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执法机关要把普法嵌入法治实践,在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公职律师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以案释法。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积极支持发展公益性普法组织。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注重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社会热点事件法律解读评论

八、加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区政府要认真推进普法工作,加强对决议实施情况检查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向区人大常务委员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要加强普法经费保障,确保本区普法经费投入不低于市政府确定的普法经费标准。各部门、各街道、各单位要切实组织好实施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做好中期评估和终期验收工作,加强对评估结果的分析运用。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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