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号
发布时间:2024/08/15 17:03:23
上海市虹口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审议决定:
接受李佳玉、方华、柯少彬同志辞去虹口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李佳玉同志的虹口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方华同志的虹口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以上,报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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